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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党委会审议通过我校“十三五”规划的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
2017-05-31 09:37   审核人:

 

5月25日上午,我校2017年第19次党委会审议通过了学校“十三五”四个专项规划和两个专题规划。

会上,发展规划处处长李金玉就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的编制情况、框架架构、主要内容以及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存在问题等情况做了汇报。各专项规划和专题规划撰写小组负责人进行了补充。与会校领导表决通过了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并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

校长刘兴友指出,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的目标和指标体系要围绕审核评估和申报硕士单位的要求进行制定,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要与中央、地方政府、各级教育部门最新的文件精神保持一致,同时,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要与学校“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保持高度一致,要求各规划进一步认真修改完善。

党委书记丁庭选在总结时强调了几点:1.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一定要及时纳入最新的文件精神和内容,要有前瞻性;2.下一步的修改和完善一定要十分认真,务必做到格式规范,文字精炼,没有语法错误;3.各专项规划与专题规划是对学校总规划内容的深化和细化,要注意与总规划的衔接,必须保持一致,内容互相对应,内容上决不能有矛盾有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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